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5-11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行业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各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积极参与优质粮食工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按中国粮食行业协的安排,现决定进行第十三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企业须是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和四川省粮食行

业协会会员单位,并已缴纳2024年至2026年三年会费

(二)有效期到2024年或已过有效期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三)首次申报尚未加入会的企业,可在提交申报材料

时提出入会申请。

(四)申报单位相关资质和技术指标应符合《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管办法》《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监管办法(试行)》条件要求。相关办法可到四川省粮食行业协会官网(https://www.scgrains.org.cn/)或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官网(www.chinagrains.org.cn)下载

二、申报材料(提供材料均为扫描版)

(一)通用材料:

1.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

2.2023年度信息报表(见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4.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按示范类型提供材料:

1.商标注册证书(加工企业、主食厨房提供)。

2.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或GB/T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认证证书(加工企业、主食厨房、配送中心、批发市场提供)。

3.本年度或上年度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或卫生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加工企业、主食厨房提供)。

4.库区仓房油罐等设施和粮油检测机构实际效果图以及专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仓储物流企业提供)。

(三)减免材料:

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牌产品称号获得企业,可简化申报材料,提供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2023年度信息报表和获得上述称号证书即可,其他材料可免交。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应于4月10日前向市州协会提交放心

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2023年度信息报表和相关材料(均为扫描版),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及审查推荐意见(均为扫描版)于5月15日前发送至省协会秘书处邮箱(3771990249@qq.com),协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出具审核意见上报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二)申报单位在报送扫描版材料的同时,登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官网(www.chinagrains.org.cn)在线办事--放心粮油申报,在线填报2023年度信息报表。

(三)对经专家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放心粮油示范企业,颁发证书和标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思程   易晓琳   王欣

电    话:028-86247738

银行户名:四川省粮食行业协会

银行账号:651000732000002504

特此通知。

附件:1.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

2.2023年度信息报表

四川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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